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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重点学科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2-09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部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点工作,全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速培育和提升我校重点建设学科能力水平,推动我校相关学科做好提升办学层次的准备工作,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纳入我校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点开展2024年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实行限额自主申报,我校报送不超过10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立项。

二、申报范围及级别

申报类别: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项目级别:省级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原则上依托学校2024年11月提交博士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汇报材料中的拟建学位点。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是学校拟建学位点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截止12月31 日年龄不超过59周岁),拟建学位点是硕士学位层次的,近四年(2021年至今)应具有在其他单位相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承担指导研究生主要责任的经历。

2.申报者根据学校拟建学位点需要,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确定研究内容。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相关研究工作能够有效促进依托学科的能力水平提升,促进学科人才队伍建设。

3.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依托单位应具备开展相应研究工作的平台、团队、仪器设备及相关条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自然科学类的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与我省“双十”战略产业集群发展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前沿问题,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理论问题开展研究,产出具有较大影响的知识创新成果;或者围绕我省产业核心、关键、前沿技术需求开展研究,

产出较大技术创新成果。哲学社会科学类的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有重要价值的产业发展理论、思路、战略、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成果;或开展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研究,提升广东文化软实力。

5.申报项目应有望在研究周期内取得具有较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偏重基础研究的项目要求能产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如在本学科领域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获得省部级基础研究重大奖励等。偏重应用研究的项目要求产出技术创新成果或提供有重要价值的决策咨询成果,如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或者被省部级重大规划、重要文件采纳的咨询建议等。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本次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学校报送截止时间13日12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学校公文并附《2024年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费保障承诺书;项目申请书(附件1、2)纸质材料一式4份(学校存1份),签章齐备。

3.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公文(扫描PDF格式,含相关附件),申报书(扫描PDF格式),汇总表(WORD表格兼容格式)。电子版申报材料2024年12月13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49522924@qq.com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类别和拟建学位点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按序申报,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申报标书编制规范,不涉密,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要加强对项目负责人指导研究生经历的审查,确保指导经历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

2.本次申报项目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保障(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每篇核心论文学校资助3万,每项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自然科学项目每项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3.根据我省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超过3项,凡不符合此项规定者不得申报。

4.项目获批认定立项后,各单位要加强过程管理,精心指导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科研活动、依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保障研究工作进展顺利,按期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2823901。

附件:1.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

2.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

3.2024年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12月12日报送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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