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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9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华商教〔201655  

 

关于2015-2016学年学期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的通知  

 

二级学院、系:  

本学期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的时间为20163月14日至18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查对象  

2012-2015级在校学生。  

二、清查事项  

1.各二级学院、系在教务系统打印学生名单表依据名单表清查本院、系学生在校情况,填报学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未报到学生统计表(见附件2  

学生名单打印操作: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查询统计打印—学生名单打印—选择学院、年级,在班级信息栏选择班级(可多选)—只选“学生名单打印5”—点“连打”。  

2.各二级学院、系将清查数据汇总在一个工作簿(含2个工作表),于3月21日下班前报送电子数据至教务处学籍科。  

3.若学生未报到,请各二级学院、系核实情况。需要按照学籍异动处理的,请及时报送材料。  

三、说明  

1.不需报到学生:名单表上备注了“休学、退学(含自动退学)、开除学籍、注销学籍(含死亡)、(停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暂停)旁听资格、转学(转出)” 等学籍异动,这些学生不属于在校生,本学期不需报到。  

2.应报到学生:名单表没有学籍异动类备注,或者备注了“复学、转学(转入)、转专业、转班级、专升本、延长学年、留级、其它” 的学生,这些学生属于在校生,本学期应回校报到进入正常学习。  

3.实际报到人数:回校报到,进入正常学习的学生人数。  

4.未报到学生:属于应报到学生但未办理请假手续且不报到的学生,即为未报到学生,包括联系不上、出国、不愿意上学、有意向休退学等情况但未办理手续,或者休退学处在审批阶段擅自离校等情况学生。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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